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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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校内预算编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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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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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预算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实际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特色鲜明、国内先进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总体目标,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科学、依法、积极、全面组织收入,分解落实单位本年度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增强预算管理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制度化。科学统筹、有序谋划,做到每一项收支预算都是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的具体落实与安排,都有制度依据与支撑,预算编制中坚决杜绝经验主义、形式主义。

(三)强化预算约束,维护学校财务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或变更。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确保总体平衡”原则。编制预算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预算应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应在财力可能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二)“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原则。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要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防止好高骛远、相互攀比,建立节约型校园,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三)“有保有压,区分轻重缓急”原则。各部门要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同时,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绩效水平较差的支出,以压促保。

(四)“明晰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原则。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坚持贯彻“谁花钱、谁负责”原则。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三、编制工作重点

(一)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学校整体建设发展的顶层设计,在努力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学院、学科的建设目标任务及计划进度,准确定位、合理布局,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统筹资源配置。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有学科建设任务的二级单位可申报或组织一次重要会议。

(二)强化绩效导向,促进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在预算安排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对执行率低、经费结余大的低绩效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缩减或取消;对执行绩效好的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倾斜和支持,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

、校内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

校内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

凡是单位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测算应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

1.日常运转费用预算编制:坚持标准化安排,计财处根据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学院(部)等的实际情况,按标准统一测算各部门教学业务费、交通差旅费、办公费等经费,各二级部门不需要申报。

2.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指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绩效工资、外聘人员工资等工资性项目预算,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及学校绩效工资等办法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统一编制。

3.部门申报项目预算编制坚持标准化测算,各部门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学校会议决议、部门工作职责申报,由计财处汇总并根据部门提供的数据、管理规定以及往年实际支出情况测定和编入预算草案,各部门应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支出范围、额度在预算年度内完成,不得虚假列支,未编制预算申请,或预算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得列支经费。

4.继续推进预算扎口部门管理,以下经费具体由扎口部门审核二次划拨或直接列支,其它部门不需要单独上报预算,根据实际向扎口部门进行申报。

1)公务(业务)接待费由两办扎口管理。

2)电话费由校办扎口管理。

3)工会经费由工会扎口管理。

4)引进人才配套经费(含科研启动经费)、教职工进修费由人事处扎口管理。

5)新生奖学金、课程和教材建设费、专业建设费、招生宣传费由教务处扎口管理。

6)本科生的奖助贷、勤工助学金由学工处扎口管理。

7)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管、助教、研究生招生费由研究生院扎口管理。

8)留学生奖学金由国际教育学院扎口管理。

9)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房屋租赁由资产处扎口管理。

10)科研、课题奖励、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由科技处扎口管理。

11)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房屋维修改造、绿化工程等由后勤处扎口管理。

12)购置图书及数据库由图书馆扎口管理。

13)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所发生的外事经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扎口管理。

14)网络软硬件设施的购置由信息化处扎口管理。

上述扎口管理经费,涉及教学、科研设备购置,图书购置,基建及其他工程类项目的,需对上报数据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申报时如有专家论证、合同、文件、校领导批示、校长办公会纪要或党委常委会纪要等材料均可作为申报依据,并同时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附表6)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7),报送计财处。

5.继续推进二次核拨经费管理,预算下达至部门后,再由部门核拨至相关学院的经费。该类经费必须先明确部门向学院核拨经费时的依据和标准,以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连续性。二次核拨的经费应在部门预算批复后及时核拨至相关部门、单位和学院,其使用审批权应随同经费指标作相应转移。

1)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的学生困难补助等分别由学工处、研究生院及国际教育学院预算。

2)教学设备费、学生实习费、本科教学实验经费等归教务处预算。

3)研究生教育日常管理、研究生答辩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费、研究生培养费、重点学科建设费、研究生学生活动费等归研究生院预算。

4)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归科技处预算。

6.预留机动是指为适应2021年度工作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而预留的经费。

7.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对收支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必须由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说明调整原因,根据《徐州医科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确定的审批权限,在年度预留经费中进行调整。

五、编制步骤

(一)各单位年度预算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计财处,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需要报扎口部门的数据直接报扎口部门,扎口部门报送计财处的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报送格式:表格统一为Excel表、A4纸、宋体、四号字(可根据表格调整);文字说明统一使用WORD文档, A4纸、仿宋体、四号字。

(二)计财处根据学校事业计划、财力预测以及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上报的预算方案,编制出初步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