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及《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财务管理办法(修订)》徐医后【2016】4号文件要求,财务科定于2016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对后勤处各科室(中心)个人借款、工程借款进行清理。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账、还款,请写明详细原因,列出报账及还款计划,并由经办人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科。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和归还借款,且未能说明原因及还款计划者,自2017年1月起,由学校财务部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财 务 科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