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房亭河两侧护栏改造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工程的磋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主校区房亭河两侧护栏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房亭河两侧护栏改造工程,包括原塑钢栏杆拆除、新设250*200地梁一道、锌钢栏杆安装以及临近原有栏杆的绿化保护性转移或修剪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措施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施工结束后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后续资料归档等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3、工程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房亭河两侧
4、工程控制价:14.88万元
5.工期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后续资料归档等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二、采购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⑤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递交磋商文件截止及询价、公示时间:
1.磋商公告媒体及时间:2024年5月31日—6月11日。
2.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4:30。
四、递交磋商文件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11日14:30。
2.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二楼会议室(公租房9号楼210)。
磋商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852266580
五、本询价文件由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