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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徐州医科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东门交通影响评价(第二次)
文章作者: 李强
审核人: 孙伟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东门交通影响评价

二、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及制作要求

最高限价

1

徐州医科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东门交通影响评价

1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4.城乡规划乙级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价、公示时间

1.询价公告媒体及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在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发布公告。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9:30;

五、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2023年6月14日上午9:30前将报价单(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后(如有图片、视频、样品可附带)快递至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不接收厂商直送报价单。只接收顺丰快递,不接收顺丰同城及其他快递,否则一概退回),过时以无效处理。

收件人:李老师  18118528997,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9号楼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教师公寓9号楼)

邮政编码:221004     电话:18952263078

联系人:李老师

七、本询价文件由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 报价须知

一、综合说明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采购人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处处

2

项目名称

徐州医科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东门交通影响评价

3

实施地点

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

4

质量要求

合格(提供的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出具规划交通部门认可的报告)

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4.城乡规划乙级资质。

6

查看现场

自行勘探现场

7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

8

报价文件份数

三份

9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封装

(一)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2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有资质要求,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见第四章);

(5)质量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6)业绩/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及其证明材料;

(7)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报价人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

2.商务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四章)。

报价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报价文件封装

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包装密封,并在包装袋封面分别注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密封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报价人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为报价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询价程序及成交办法

1.成立询价小组,对报价人资格和资质、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有效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有效报价,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进行一次报价。

3.预成交供应商在徐州医科大学后勤处网站预中标公告三天。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对公共租赁住房东门出具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均须承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和在从事检测过程中,遵守江苏省、徐州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交评工作的政策,并遵守我校的有关规定,文明检测。

2.服务方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及安全要求施工,并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如因服务方无合理解释原因造成检测期延长,每延长一天,将按整个施工费的1%扣罚施工费;如因检测质量问题造成学校的损失,询价方有权向服务方追究所有损失费用及合理开支。

3.服务方不得将所承接的项目向第三方转包和分包,如违反此约定,询价方有权解除协议。

4.检测中应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工程期间的安全问题询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将由服务方承担。

5.具体检测时间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服务方在接到采购人的需求之后3天内必须按要求检测完毕,保证检测的数据客观真实,出具规划等部门认可检测报告。

6.本项目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服务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得到规划等部门的认可视为检测合格,检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