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磋商公告: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电动自行车车棚建设工程
文章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电动自行车车棚建设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磋商。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电动自行车车棚建设工程

2工程内容:教师公寓电动自行车车棚建设,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含土建、安装、相应的拆除、地下管网及周边绿化整合以及必要的分包项目的预埋与配合等,以及施工期间需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的事宜等;

3、工程地点: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公寓

4、磋商控制价:329701.77

5、工期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5内完成施工,并按磋商人要求完成后续资料归档等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磋商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以上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房建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磋商公告的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6)企业为本项目配备的现场施工人员需提供最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及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文件在报名时提供复印件一份(需盖公章),开标时全部提供原件备查。

三、磋商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于磋商前以书面方式提交至招标科,由招标科统一安排回复。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五、投标流程及报名方法:

1、 公告

通过学校门户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2、现场踏勘:

自行勘探

3、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1年  9月  30日14:00-14:30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4、开标:

时间:2021年 9 月 30 日14:30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5、项目技术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5226-3078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