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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水源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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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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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大后勤〔2021〕5号

    

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水源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处各科室、业务中心:

《徐州医科大学水源地管理规定》已经处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 






徐州医科大学水源地管理规定


水泵房是提供全校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的关键场所,为确保水泵设备、设施的良好运行,进一步保障教学、科研、消防用水的正常供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水泵房管理

第一条 水泵房是全校工作、生活、消防的供水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运行、维保。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和应急故障处理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 二次供水值班维护人员,应持有经卫生防疫站认可的健康证。应在醒目位置张挂卫生检疫部门核发的《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证》。

第四条 水泵房实行封闭管理,非值班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若确有需要进入,须经后勤管理处能源科请示分管处领导同意后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

第五条 值班人员每天巡查两次水泵的工作压力,确保供水正常。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转换开关应设在 “自动”位置。

第六条 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生活水泵自动进行轮换使用,变频稳压系统不正常时,应及时改为人工控制,并报告能源管理科及时组织进行抢修。

第七条 生活水泵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第八条 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第九条 消防泵每月进行一次“手动”和“自动”切换操作检查,确保消防泵在“火警”状态下能正常启动。

第十条 保持消防系统出水管网及管道阀门常开,水泵类别、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配电柜开关状态等标识清晰,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状态。

第十一条 水泵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水泵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并保证消防器材处在有效期内。

二、水池(箱)管理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每年度不少于两次的水池清洗和消毒。

第十四条 每半年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化验,化验结果做好存档。

第十五条 水池观察孔应加盖上双锁,通气孔必须包纱网防蚊虫,并保管好钥匙。

第十六条 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膳食科并同时向能源科科长报告。能源科科长立即向后勤管理处处长和分管处长报告。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第十八条 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停止二次水池水的供应,关闭相应供水阀门,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第十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用水前要对自来水进行感观判断,发现水质颜色混浊、有杂质、有异常气味时,应暂停用水,并向能源科报告。

第二十条 发生水污染事件后,为保证生活用水,在二次配水管网可以使用且向市水务局确认自备井可以启用的前提下,启用自备井向二次配水管网恢复供水。如自备井地下水源不可使用,将采取取水口取水(位于一次主管网水)和校外紧急调运清洁水源入校,以确保生活用水。

第二十一条 在水污染发生后,在取得卫生监督和公安机关同意的前提下,尽快把污染水排掉,将水池清洗干净并且消毒,然后将水池注满,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恢复正常供水。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从2021年5月1日始执行。相关解释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