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每人每年缴纳220元(含照护险费10元,从高校的门诊包干中支出)
(二)被认定为建档立卡等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学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其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资助。
二、信息采集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在校大学生统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于10月30日下午5:00前,进行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登记。自愿放弃参保学生自行下载附件2《徐州医科大学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情协议书》,签名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大学生医保办。
各学院10月30日下午5:00前填写好参保学生汇总信息(附件3汇总信息模板)并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大学生医保办,同时将参保学生个人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发到大学生医保办,并与联系人进行现场核对。
大学生医保办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61;邮箱:xsyb@xzhmu.edu.cn
三、办理程序
我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费用由计财处代缴。学生自行登录财务处缴费平台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保险费用或由财务处从学生银行卡中按缴费标准代扣。若因学生银行卡帐户金额不足导致代扣不成功,视为放弃参保。大学生医保办对接徐州市云龙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参军入伍、中外合作专业国外就读人员等),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三)区分情况,严谨细致。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