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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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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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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大学生门诊医保管理,为全体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提供更好地服务,现将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校参保大学生、研究生凭本人社保卡(或学生证、身份证)在我校门诊部就诊,享受实时报销待遇。

校外就诊凭本人社保卡(或学生证、身份证)、转诊单、门诊病历、有效发票每周三到保健科审核报销。

201691日起,主校区学生凡没有持我校保健科值班医师转诊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异地就诊(户籍居住地)只报销急诊费用。

实习期间异地就诊凭本人社保卡(或学生证、身份证)、门诊病历、有效发票和实习地证明材料到保健科审核报销。

西校区居住实习、见习学生就诊凭本人社保卡(或学生证、身份证)、门诊病历、有效发票每周三到保健科审核报销。

其他事项按照徐医办〔20169号关于印发《徐州医学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后勤处

20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