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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电梯维保服务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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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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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电梯维保服务询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州医科主校区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品牌

数量

投入使用

时间

地点

类型

总量KG

速度

维保到期

通力电梯

4

2014/5/7

新图书馆

44

1000

1.0m/s

2019/5/12

通力电梯

2

2014/5/7

新图书馆

扶梯

2019/5/12

通力电梯

2

2012/7/8

科技楼

55

1600

1.0m/s

2019/5/12

通力电梯

2

2012/7/8

科技楼

55

1000

1.0m/s

2019/5/12

富士达电梯

1

2005/7/17

行政楼

44

800

1.0m/s

2019/5/12

通力电梯

1

2011/9/7

行政楼

44

1000

1.0m/s

2019/5/12

具体要求详细见附件《主校区电梯维保服务工作要求》,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

4、服务期限: 本项目维保服务从签订合同日期计算,期限为壹年。

维保服务合同期届满后,通过考核维保服务水平,达到既定目标,完成服务承诺且双方合作良好后,可续签维保服务合同,每次续签一年,续签合同服务费不增加。

5、踏勘时间:2019510日上午10:00;现场踏勘地址:铜山路209号,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83262200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

2、需具有电梯安装、保养均在B级及以上资质。

3、有维保内容涉及的设施(设备)配件、备品备件的采购能力,具有完成相应项目维保内容的专业队伍。

4、具有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信誉(如有时)、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业绩一览表;

6、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应明确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的技术能力情况);

7、维保方案 (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

8、其他(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必须打印(A4)并装订成册,报送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除附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还须单独打印一张并密封在小信封中以备唱标用,信封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信封正面写明询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唱标用小信封与投标文件不要密封或装订在一起,与投标文件分开递交;

2.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或行间插字,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3.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用封条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并在封袋正面写明询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90个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出示: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 国家主管部门颁发具有电梯安装维保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负责人)签章)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出示资质原件的,则必须出示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且如果中标须凭资质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报价和和合同金额

1、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

2、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其根据为询价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

3、合同金额为询价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项目确定的所有内容需要的全部费用,除非询价人对询价文件予以修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

4、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及徐州市场行情,以完成全部维保工作内容,自主考量,报价表参照本文件第五章格式。

5、投标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中标总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6、在电梯维保期内,中标维保方应承担的费用为:

1)保养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所需的全部配件、辅助材料中单价低于或者等于400元的配件、配品费、材料费;

2)维保、维修产生的人工费;

3)电梯保险费用;

4)电梯的年检由乙方代办,年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先行代付。

5)由于合同违约产生的费用;合同双方协商应承担的费用。

五、废标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逾期递交;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五)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明确或报价未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编制;

(六)投标文件未对询价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七)、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询价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确定为询价失败的,询价人将通过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官方网站发布询价失败公告。

七、开标、评标、定标

(一)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513 9:0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9年513日10:00。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评标

1.评标

由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评标。

2.评标原则

⑴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以投标报价、投标人综合实力等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⑵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询价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⑶评分标准及细则

 

评 分 细 则

分值

投标价格

40分)

投标人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免费更换电梯配件费起点,500元得4分,每增加100元,得2分,最高10分。

10

投标人资质

10分)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得(4分)B级得(3)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超200万得(2分),超300万得(4分),此项分数不可兼得;

政府部门开具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2分)。

10

投标人业绩

10分)

2017年以后业绩证明,徐州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超二万元以上的维保维修合同,每份得2分,最高得10分。合同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

维修维保

服务方案

40分)

维保方案(15分)

维修方案(15分)

免费更换配件方案及明细(10分)

询价项目中的管理服务措施,由评委独立进行横向比较和评价,酌情打分:

1)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80%以上;

2)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3)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4)内容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050%以下。

40






































(三)定标

1、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确定中标人,并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2、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询价人将通过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官方网站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3、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结果改变以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询价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中标通知书》对询价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不论中标与否,询价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九、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询价人评标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行为的;

(二)经核实性考察发现其投标文件内容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

(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

十、招标文件的质疑与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条款如有任何质疑,务必于2019510 11:00   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后勤管理处,否则不予认可;询价人针对投标人的质疑以补充公告的方式进行书面答疑。

十一、合同签订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梯维保服务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得进行项目转包或分包。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各类文件的具体效力顺序为:电梯维保服务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电梯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合同期限为两年。

十二、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的支付时间:每季度按照日常管理考核等测评办法进行考评,按照考核结果15日内凭有效发票支付。

管理过程中因增加、减少管理区域而相应增加、减少人员时,按实际情况相应增加、减少管理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位: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址:徐州市铜山路209  联 系 人: 李主任(电话:051683262200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 58   


电梯维保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徐州医科大学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按以下条款,签订保养合同。

一、 保养电梯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细则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召修服务。

所在场所:

机种积台数:

二、合同期限

本项目维保服务从签订合同日期计算,期限为壹年。

合同期内维保未到期项目合同期限相应减少,服务费按减少期限比例相应减少(实际维保天数/365*维保服务费)。维保服务合同期届满后,通过考核维保服务水平,达到既定目标,完成服务承诺且双方合作良好后,可续签维保服务合同,每次续签一年,续签合同服务费不增加。

三、费用与结算方式

1、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合同期限届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2、全年日常维保费用(含税价)为:           。合同费用按季度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电梯维保服务工作并经过甲方考核确认后,凭有效发票到甲方结算。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甲方授权代表:             ,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做好电梯钥匙使用记录,不得将电梯钥匙擅自交给不具有电梯操作资质的人。

6、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按约支付电梯维保服务费及更换配件费用。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以及与维护保养有关的其他便利条件。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的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4、必须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需立即拨打乙方提供的紧急维修电话            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有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5、必须将所有的报修记录留存,为维保服务提供足够的信息。乙方根据每一部电梯的每月故障次数和使用率数据,编制下个月的保养计划表,详尽规定每一个保养组的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将到制定的地点从事规定的保养工作。员工按照保养计划表完成保养工作并将结果填写在工作表上,然后将工作表交予保养站主管,由保养站主管组织跟进工作。直至所有报修的项目达到约定的维保标准。同时乙方亦制定一套质量审核程序,由不同部门对保养质量进行审核,审查结果用于改进保养程序,以更好的满足甲方的要求。

6、配件及更换服务

    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单价   元以下(含   )的易损件零配件,并且对零配件提供全年24小时供应服务,并免费送货上门。如需更换的零配件不在合同范围内,乙方应结合市场价为甲方提供合理报价,不能擅自胡乱定价。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在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需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其他情况下,乙方需向甲方报价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及收到付款后更换零件。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向甲方就配件更换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不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电梯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通过定期检验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7、政府定期检验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负责申报电扶梯的政府定期检验工作,政府电梯定期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使其符合新的安全标准,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当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电梯的年检由乙方代办,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代付,年检通过后凭发票由甲方报销。确保保养的全部电梯的维修保养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年检,因维保质量导致第一次年检未通过而进行整改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提出解约合同,则应向甲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如若乙方在校工作人员在校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等,甲方有权罚没乙方保证金。

3、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乙方维保不当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应按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结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4、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由于乙方未及时按年检期年检而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七、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中止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若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 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乙方对本合同约定所承担的相关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管理义务,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约定

1、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当发生本合同内无记载的事项而产生疑义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贰份保存,招标办留存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附件一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                  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踏勘现场和研究上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和其他文件后,我方愿意以:               (大写)元人民币,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款的条件承包上述服务项目中标段    

2、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方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2019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              (招标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授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期:20190000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附件四: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人

(签名盖章)

项目名称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电梯维保服务

序号

品牌

数量

地点

类型

总量(kg

速度(m/s

单价

(元/年)

合计

(元/年)

1

通力

4

新图书馆

44

1000

1.0

2

通力

2

新图书馆

扶梯

3

通力

2

科技楼

55

1600

1.0

4

通力

2

科技楼

55

1000

1.0

5

富士达

1

行政楼

44

800

1.0

6

通力

1

行政楼

44

1000

1.0

合计:

报价合计(大写):


日期:                        


附件五:

企业以往业绩


(1)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维保单位

维保内容

维保时间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2)其他自拟




附近六:

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附件七、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自拟。




附件八:

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电梯维保工作要求

1、维保方式:全面维保。质量标准:优良。保证所有机组的正常运行。

2、保证招标方通过年检。(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3、每月对每台机组进行两次检查保养,保养符合行业安全运行标准。

4、保养完毕后,将保养单交招标方各电梯具体使用部门签字认可,然后交到招标方物业管理中心。保养任务的完成与否,以保养单为准。

5、中标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要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中标方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

7、电梯发生故障时,投标方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8、保养期内中标方免费提供(   元及   元以下)保养设备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的所有配件和辅助材料。如招标方电梯发生重大零配件需要更换,中标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配件并及时更换。

9、由于招标方使用不当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重大故障或由于设备老化必须更换、或者设备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维修费由招标方承担,但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同意,数额双方另行商议。商议不成时,必须允许招标方另找修理单位。紧急抢修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用属于中标方维保责任的由中标方承担,不属于中标方责任的由招标方承担。

10、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在结算时按每部每次扣除总承包费用的10%

1)未完成保养任务;

2)电梯发生故障,招标方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在24小时内没有来人解决问题;

3)电梯非正常运行或因故障连续停止运行三天以上。

11、中标方提供24小时招修服务,在非正常时间内进行保养服务时,不再加收其他费用。

12、招标方有重大活动时,中标方需派专门的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全程监护服务。

13、根据招标方实际需要提供电梯操作的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