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大后勤〔2020〕4号
关于印发《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处各科室、业务中心:
《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已经处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26日
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处长办公会”)是后勤管理处对党务、行政重大工作与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会议,根据部门体制和行政、党务职能分工的原则,为更好地履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贯彻落实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与要求,加强会议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会议议事原则
(一)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条会议组成人员
处长、副处长、秘书、涉及议题科长(中心主任)。
第三条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一般安排在每周五上午。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后勤管理处实际工作需要作临时调整,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开,但重大问题不得临时动议。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根据学校党委行政工作安排和重要决议,讨论决定本处实施步骤和措施。
(二)讨论需报请学校党委行政及教代会决定或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
(三)审定由本处拟稿,以后勤管理处行政名义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拟定本处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设置、调整改革方案,讨论决策干部任免推荐、处内员工晋级推荐、处内员工人事调整、重大财务支出、员工考核、涉及本处工作实际的合同签订、员工考勤奖惩、福利等“三重一大”事项。
(五)讨论学校其他部门反映后勤保障工作的情况通报。
(六)处理师生以及后勤业务科室(中心)提交的请示、报告及提议,重要事项要形成决议并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反馈。
第五条议题提交原则
(一)凡由各科室(中心)主任职权范围内能解决和经请示分管处领导能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处长办公会,由各科室(中心)做好记录归档。
(二)处长办公会议题由各科室(中心)申报,并充分准备解决方案预案,经分管处领导提议,提交处长办公会讨论。
(三)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通知视情况可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临时会议临时通知。
第六条会议讨论与决策原则
(一)议题提交讨论时应准确、简练,不涉及议题以外的内容,不提出或议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
(二)会议主持人应先听取其他与会人员意见,然后做出决定。决定事项的同时,应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牵头部门),明确办理期限。
(三)处长办公会涉及学校政策层面,部门在落实中出现困难时,由处长办公会形成决议,报分管校领导,由分管校领导出面协调,或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四)对重大突发性事情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处长办公会,分管处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处长办公会报告。
第七条会议纪律规定
(一)处长办公会议题较多时,由处秘书安排,实行候会制,候会各科室(中心)科长(主任),需提前10分钟等候通知,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缺席或打断会议进程。
(二)会议讨论干部人选推荐、员工职级晋升推荐,奖惩等敏感问题时,在未得到学校明确答复前,应严格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议决情况,更不能向当事人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