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大后勤〔2020〕2号
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处各科室、业务中心: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处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10月19日
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医大资字〔2020〕6号),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指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家具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机电设备:电梯设备、水电气暖冷相关设备等。
2、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3、教学设备:教室多媒体设备等。
4、办公家具:办公桌、文件柜等。
5、学生家具: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内床铺、柜子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后勤管理处整体固定资产统筹管理,各科室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
1、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管理处整体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做好跨部门资产调拨、科室间资产调拨、资产处置以及定期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等工作。
2、各科室做好职责范围内所属固定资产的保管、盘点、申购、处置等工作。
3、各科室需设立保管员,将固定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个人。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固定资产购置
1、申购固定资产的科室按照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购置流程申报。
2、固定资产到货后,由申购科室根据资产管理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二)固定资产入库
1、固定资产通过验收后,由申购科室保管员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资产有关信息,办理入库手续。
2、申购科室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将入库单其中一联交至综合办公室备存。
(三)固定资产调拨
1、固定资产可在后勤管理处科室、员工之间转移调拨,转出科室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
2、转入科室对固定资产确认并落实新的保管人后在“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至综合办公室办理调拨登记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各科室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2、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时,由综合办公室与有关科室一起对固定资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具体管理科室固定资产保管员岗位变动时,应在科室负责人与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4、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或退休时,须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所属科室与综合办公室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
六、固定资产的维护
1、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特种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2、综合办公室对后勤管理处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3、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如当事人玩忽职守,出现资产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情况,依据学校规定,当事人须承担责任。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且不具备维修价值时,固定资产所属科室可从网上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报处长审批同意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
2、各科室一律无权自行处置固定资产。
3、综合办公室依据资产管理处最后的处理结果对资产管理系统中归属后勤管理处的固定资产进行相应调整。
八、固定资产的清查
1、后勤管理处每年年末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清查。
2、固定资产的清查按照资产管理处盘点系统要求进行实物盘点,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面、实物相符。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