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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岗位设置与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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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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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旨在通过深化后勤内部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绩效分配办法,落实后勤契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逐步提升师生满意度。
二、岗位设置与考核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公开竞聘;
2.人岗相适,双向选择;
3.分类实施,逐级聘用;
4.动态考核,合同管理。
三、分类逐级聘任办法
(一)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竞聘办法
1.业务中心及其负责人岗位设置方案;
2.竞聘人员范围:后勤管理处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3.中心主任(副主任)竞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法律法规观念,有较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政廉洁,作风正派,能主动热心地为师生员工服务。
(2)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身心健康,能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目标任务。
(3)应聘中心主任,应具有满两年以上副主任的工作经历,熟悉本岗位相关工作流程和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本岗位的业务工作,能够深入一线,现场协调落实工作,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有较强的执行力,能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应聘中心副主任,应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序,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负责中心的工作,能出色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年龄原则上应能完成一个聘期岗位职责。
4.公开竞聘主要程序:
(1)会议动员。公布各中心负责人岗位设置及竞聘条件。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须报2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调配。后勤管理处全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调配和安排。
(3)组织面试。初步资格审查后,面试了解应聘者的业务知识、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以及此前工作成果和今后工作思路。
(4)拟聘公示。对各岗位拟聘任中心主任、副主任人员进行校内网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5)正式聘任。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正式下文聘任,签订聘任合同。
(二)员工聘用办法
1.应聘人员范围:后勤管理处全体在职在岗员工。
2.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愿意为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2)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符合拟任岗位职责的要求,身心健康,具备相应的基本技能及工作能力。
3.聘用程序:
(1)由各职能科室(中心)负责人按本科室(中心)工作职能,制订所需岗位设置情况,并报后勤管理处全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应聘职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照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报名。符合条件者,个人必须填报竞聘上岗报名表;如不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聘上岗权利。
(3)各职能科室(中心)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属岗位人员竞聘工作,将拟聘任的建议名单报送后勤管理处全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4)聘任结果将在校内网进行统一公布。
四、聘期管理与岗位考核
(一)聘期管理
1.按照法律政策和校有关规定,后勤管理处与受聘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受聘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聘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3.在国家有关退休年龄等政策规定内,聘期一般为两年。
(二)岗位考核
1.后勤管理处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解聘以及绩效分配发放的重要依据。
2.后勤管理处每年将根据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组织考核组对所聘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各科室(中心)服务师生满意度的量化考核结果,与所在科室(中心)的绩效分配发放挂钩。
3. 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岗位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经后勤管理处全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确实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空缺岗位重新进行竞聘,其聘期为该岗位总聘期的聘余期限。
(三)聘期待遇
1.中心负责人待遇
受聘到运输中心、餐饮服务中心的主任岗位人员,按照制定的所在中心相关绩效办法实施。受聘到其他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人员,在学校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月可正常享受学校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在此基础上,另行发放中心主任岗位津贴200元/月,中心副主任岗位津贴100元/月。年末,根据《后勤管理处二次分配绩效考核和发放办法》,对所聘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结合考核情况进行绩效工资的发放。
2.一般员工待遇
受聘到各科室(中心)一般岗位人员,在学校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月可正常享受学校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年末,按照学校绩效管理二级分配有关精神和《后勤管理处二次分配绩效考核和发放办法》,结合岗位考核情况进行绩效工资的发放。
3.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徐州医学院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余人员的管理
(一)学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因岗位和聘用条件限制未聘用上岗的或自己不愿参与聘岗的人员为聘余人员。聘余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交由学校人事处进行管理。
(二)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聘用岗位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可以报经人事部门履行病假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劳务派遣人员因岗位和聘用条件限制未聘用上岗的,或自己不愿参与聘岗的,则退回到所属劳务派遣公司。
六、组织领导
后勤人员岗位设置与考核聘用工作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方案及聘用结果报校人事部门备案。
七、争议处理
在拟聘任人员公示期内,相关人员有权就岗位聘用工作和结果向后勤管理处全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察部门或分管校领导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人应以事实为依据,如属诬告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 二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后勤管理处业务中心及其相关岗位设置
附件2:各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
 
                                                                                                                                                                     后勤管理处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